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教学〔2007〕531号)精神,结合《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意义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做好员工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的重要依据。
二、认定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员工是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全体在校生。
(二)本办法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指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员工。
(三)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同时进行,赞助对象为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员工,所有助学金同学,应参照此办法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
三、认定标准
根据员工家庭经济状况可划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三个等级。
(一)一般困难员工认定。
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员工缴纳的费用的,或在学校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的、在校期间因经济困难为完成学业参加助学贷款的,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二)困难员工认定。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能勉强支付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但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学习费用的,可认定为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困难的参考条件:
1、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者;
2、父母为残疾人或长期有重病在身,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受到民政部门救助者;
3、双亲或一方下岗(失业)、生活特别困难者。
4、家庭经济困难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5、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
6、员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南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
(三)特殊困难员工认定。员工家庭无固定经济收入,完全无力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学习费用的,且支付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可认定为特殊困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认定特殊困难的参考条件: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2、农村低保家庭员工。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员工。
4、孤残员工或父母双方均为残疾。
5、烈士子女。
6、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其他的不可抗力情况。
(四)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员工,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1、购买高档电器(特殊专业除外)、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饰品等用品,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员工的平均消费水平者。
2、有抽烟、酗酒行为,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者。
3、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者。
4、在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四、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学院成立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认定机构
(一)学院成立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
组 长:杨庆年
副组长:任朝斌
成 员:冯 博 徐庆栖 任 寰 陈 哲 杨 燕
(二)各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本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组 长:各年级辅导员
成 员:学业导师、班长、团支书、员工代表组成,班长团支书为固定代表,其他员工代表人数不低于本班总人数的10%(员工代表如果本人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则不得参加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一楼员工事务公告栏予以公示。
六、认定程序
公司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班级评议小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一)大一新生凭借学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书参与认定;往年已评定过的老生须提交《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书参与认定;往年未认定过的老生凭借《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书参与认定。《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加盖其中任意一级公章即可),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员工情况极其特殊,无法按期提交贫困证明的,由辅导员根据员工家庭实际情况或者员工日常综合表现,可以由辅导员提议对该生进行贫困认定。(本办法最后含附表1、附表2为上文提及表格)
(二)学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班评议小组负责审核《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如家庭成员患重病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
(三)各班评议小组根据员工提交的《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员工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南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一卡通上员工消费情况,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员工家庭经济状况,认真进行评议,并评选出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初步名单及困难档次,报学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评议员工家庭经济状况时,杜绝员工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审核各班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尤其是认定为特殊困难档的员工,要逐一研究,研究结果做好行程性记录备查。
(五)认定名单由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员工事务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能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隐私。如果师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监督电话、信箱等方式向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若对院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
(六)公示期无异议后,由团学办负责将困难员工认定结果附《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提交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校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化档案。
七、后续管理
(一)各年级辅导员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保基本、兜底线”功能定位,加强对员工的诚信和互助精神教育,员工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信息,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二)团学办对认定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库,全面、真实、准确地记载相关信息。当员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对资助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三)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相关资助对象评定工作时要充分参考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各种资助手段协调运用,使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得到有效的资助。
(四)各班评议小组应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并予以追踪。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奖助学金用于奢侈性消费等恶劣情形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由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团学办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公司监督电话:
杨庆年: 62232676 13838956367
任朝斌: 62232661 13938969007
冯 博: 62232661 15638982768
徐庆栖: 62232661 13203758826
电子信箱: 874066707@qq.com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团学工作办公室
2018.9.10
附件:
1.高等学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x
2.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docx